党员工作调动时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。接转组织关系须遵守如下规定:
一、转入
须由党员本人持相应部门党组织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,到党委办公室办理接转手续。
1. 从中科院系统内京区单位转入
介绍信抬头为“中科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党委”。落款单位为转出单位党委。
2.从院外单位或中科院系统内京外单位转入
(1) 介绍信抬头为“中国科学院京区党委”。
(2) 落款单位:
由中直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调入,需由中共╳╳部机关党委开具介绍信。
由外省市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调入,需由所在地市级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。
由外省市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大专院校调入,需由所在地的教育工委开具介绍信。
由北京市各大专院校调入,需由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开具介绍信。
由北京市调入,需由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。
由北京市人才交流中心调入,需由中共北京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开具介绍信。
由北京市各区、县调入,需由中共北京市╳╳区(县)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。
由解放军调入,需由师、旅以上政治部开具介绍信。
二、转出
党员须在转出前至少提前一周与党委办公室联系,经审查合格后办理转出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预备党员要特别说明,并将入党材料档案一同转移。
2.写清缴纳党费时间,党费交至转移当月。
3.未按上述规定及时办理的,责任自负。
基因组所党委办公室
地点:所内1101房间 联系电话:010-82995372